派遣工未上岗派遣公司也应发薪
来源:义乌市人才交流中心,义乌招聘网w
时间:2015-04-10
作者:009job.com东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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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job.com导读:小阳已被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上海一家单位工作达10个月之久。期间,由于杭州的单位处在生产淡季,除只安排少部分员工上班外,其余包括连小阳在内的人员被要求回家休息两个月,听候上班通知。
面对小阳索要该两个月工资的请求,公司表示只能按劳付酬,即应以劳动为尺度计算报酬,提供劳动多所支付的报酬就多,反之就少,未提供劳动也就没有报酬。小阳没有上班,自然没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真的这样吗?”小阳纳闷了。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向小阳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也明确指出:“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虽然小阳已经两个月没有上班,但这并非是因为小阳的个人原因所导致,在法律有着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借口“按劳付酬”拒绝支付小阳的工资。假如公司我行我素,小阳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则必须向小阳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